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是哪些动物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是哪些动物,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需要保护好野生动物,这是国家也倡导的一种行为。下面一起来看看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是哪些动物吧。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是哪些动物1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通过,89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原林业部和农业部共同拟定了一份名录,列出了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白鳍豚、中华鲟等)和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猕猴、黑熊、金猫、马鹿、黄羊、天鹅、玳瑁、文昌鱼等)。
名录还对水生、陆生动物作了具体划分,明确了由渔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的具体种类。该名录于1988年12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 ,89年1月1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农业部令第1号发布,自发布日起施行。
1993年4月14日,林业部发出通知,决定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一和附录二所列非原产中国的所有野生动物(如犀牛、食蟹猴、袋鼠、鸵鸟、非洲象、斑马等),分别核准为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 ……此处隐藏3083个字……共泰”的关系,而不应该是“我掠夺你,你报复我”的关系。长江和其它流域的自然灾害给我们上了一课,有人说:“这是一半天灾;一半人祸。”还有人说:“这是三分天灾,七分人祸。”连这我也不能同意,江河泛滥,早在意中,名曰天灾,实为人祸。道理很简单:你把树砍了,把湿地占了,这些江河忍无可忍,才以暴怒的姿态对人们说话了!
“尊重历史,还我自然”,这话字面上好理解,但要做到却非常非常的难。长江是一部历史,原始森林是一部历史,洞庭湖是一部历史,大熊猫是一部历史,我们尊重这个历史吗?看来我们并不尊重这个历史。“还我自然”是借用岳飞的一句话:“还我河山!”其实大自然被破坏了,就很难还,很多是不可逆转的。长江被破坏了,你能还一条长江吗?原始森林被砍了,你能还一片原始森林吗?洞庭湖消失了,你能还一个洞庭湖吗?大熊猫灭绝了,你能再生产一只大熊猫吗?你连一根毛也生产不出来。也许有人说:“我可以克隆一只大熊猫。”即使你能克隆,那也只是复制一个个体,绝不能挽救一个物种。正如动物园的大熊猫也是大熊猫,但不能代替野外的大熊猫一样。我说“还我自然”的意思,只是告诫我们在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上,我们要谦虚一些,谨慎一些,郑重一些,节制一些;不能惟我独尊,目空一切,飞扬跋扈,为所欲为。
总之,人是在大自然之中,不在大自然之外,更不在大自然之上,所以我们在讨论保护动物、保护植物、保护生态以及保护人的时候,必须放弃人本位观点。
提醒人类要保护生物链条,保护生态平衡,关心人类自身的未来,是最传统的说法;
提醒人类注意健康,以免病从口入,关心人类自身的现在,是最有威力的说法;
提醒人们正视国际上的动物保护潮流,正视动物福利的贸易壁垒,与国际接轨,是最时新的说法。